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陕职鉴发[2008]4号)

 

 

陕职鉴发〔20084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陕财办综[2007]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陕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陕财办综[2007]8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物价局,省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在财政部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目录的基础上,根据2007年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设立、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对我省目前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整理,编制了截至20071231日全省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2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来源: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更新时间:2008-01-11  阅读次数:
 
版权所有: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V 4.0.3.0.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术支持 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support@pthl.net  技术支持热线:010-8528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