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简述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推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所掌握的职业技能还比较单一,短期内难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存在一定困难。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了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参加专项能力考核应具备的条件

1、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制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

2、进城务工的农名工经过各类职业培训,并通过初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

上述两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分为每人100元。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或初次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1-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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