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应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劳动保障部决定,从明年元月一日起,全国所有鉴定机构启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开展工作,这对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鉴定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我省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中心直接管理的鉴定所(站),从今年元月起统一使用了国家考务管理软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在我省全面推广应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劳动保障部要求,2003年元月份起,全省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全部应用国家考务管理软件开展鉴定工作,确保明年启动“国家职业资格在线工程”。我省从明年元月1日起,凡未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的鉴定机构一律暂停鉴定工作。
二、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职业资格考试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的要求,用计算机软盘报送经过所(站)初审的鉴定对象名单,并按其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市鉴定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由所(站)确定考评员,编排考场,编制和发放准考证,并按合格人数申领试题。鉴定考试完毕后,相关所(站)要按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规定的内容,用计算机软盘报省、市中心进行审查后,分别由省、市中心进行证书编码并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依照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的要求,从2003年元月一日起,职业资格证书按其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中心统一制证,以确保证书质量。
三、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督促所属鉴定所(站),要按国家考务管理系统的要求,抓紧所(站)相关基础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工作,于2003年1月底前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人员、鉴定设备、考评人员、考评员证书以及经省上审批的鉴定工种等信息资料报市中心,市中心汇总后用软盘报省中心。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务管理系统,其技术性、规范性都很强。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中心决定在12月下旬对委托地市管理的(所)站的考务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力量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陕劳社发[2001]220号)要求,上报2002年下半年统计报表。各鉴定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中,不包含秘书、推销员、公关员和物业管理员等新职业新工种的数据。统计报表要经鉴定机构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并加盖单位印章,方可上报省中心;为保证今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市中心、各省属鉴定机构务必在元月5日前将统计报表上报省中心。报表全部采取软盘上报或电子邮件(jdzx@mail.shaanxi.gov.cn)的形式,上报的同时附报全套纸质统计报表。
推广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是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全省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确保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在我省顺利推行。








二00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抄送:省中心直接管理的鉴定所(站)

  来源:  更新时间:2005-03-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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