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式烹调师美容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
陕劳社函[2005]167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式烹调师
美容师高级技师社会化
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
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建立与技术进步相衔接的高级技能人才考评机制,缓解我省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为下步全面开展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摸索经验,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今年决定在全省进行中式烹调师、美容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社会化考评工作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评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以及社会其他劳动者,凡具备中式烹调师、美容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考评鉴定。今年全省计划考评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100名、美容师高级技师50名(具体分配名单见附件一)。
二、 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对于确有突出贡献或获得相当级别奖励者,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以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为基础,突破规定资格条件的,必须经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三、考评工作程序
1、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依据申报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工作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报名。
2、市属及以下单位职工和社会劳动者到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中、省属单位职工分别到中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没有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中、省属单位的职工,直接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
3、申报人须填写《陕西省高级技师社会会考评鉴定报名表》、《陕西省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各一式五份。
4、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依据相关职业(工种)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相关资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省中心将审核合格人员录入 “省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打印合格人员名单,并连同相关申报材料报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核准。
(二)培训
高级技师考前培训工作委托由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
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职业(工种)规定的标准学时,对学员进行系统的理论、本职业(工种)新知识、技能和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培训。
论文由申报本人结合工作实际独立撰写并打印(A4纸)一式10份,培训结束时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鉴定考评
全省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具体做好相关报名组织工作。
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采取“以考为主、以评为辅”的方式进行。考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职业道德考试、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
(四)理论考试
全省采取统一培训、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统一阅卷、统一证书方式进行。考生通过笔答的方式参加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新知识等内容的理论考试。
(五)技能操作考核
申报高级技师考生统一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安排到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六)论文答辩
结合考生论文和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实际,采取考题现场抽取,结合实际工作论述,考生当场口答的方式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进行。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总成绩采取积分制的办法,即:理论考试、技能考核、论文答辩各成单元,每个单元各占100分。单项记分,综合累计,各单项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单项成绩均合格者参加综合评审。
(七)综合评审
高级技师的综合评审工作由省高技能人才专家考评委员会负责实施。由省高评委组织专家对其考生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成果、传授技艺、技术革新及鉴定成绩等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合格人员,报省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并批复。
(八)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省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注册并查询。
对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或者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受聘高级技师的其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确定,其他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参照高级工程师等技术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确定。
四、考评收费标准
高级技师考前培训、考评收费,按照陕西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项
1、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在组织考评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2、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受理申报人报名时,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种必要证明材料进行复印并粘贴,并分职业(工种)、等级与相关报表对应编号,建立高级技师考评档案。
3、申报人报名时须提供8张近期免冠小2寸红色背景照片(用于培训结业证书、高级技师报名表、准考证、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装入本人档案袋。
4、全省技师社会化考评所用核准表、个人证明材料审核记录表、理论考试准考证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
5、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理论试卷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考前15分钟,现场验封启用试卷。
6、在统一鉴定实施过程中,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对鉴定考评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附件一:陕西省2003年中式烹调师、美容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一:陕西省2003年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彭庆丰
电 话:029-82233539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劳动 职业 考评 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5年4月13日
共印100份
来源:
更新时间:
2005-04-19
阅读次数: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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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4.0.3.0.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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