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7〕55号)文件精神,我省全面实施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广大农民工及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踊跃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此项政策实施近三年来,省财政就下拔鉴定补贴资金三千余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一致好评。但由于补贴资金的申领涉及部门多,手续繁杂,兑付速度相对较慢,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为了促进工作发展,加快资金补贴拔付速度,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现就鉴定补贴资金资料上报时限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时效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工作,加快补贴资料上报速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各市组织完每批次鉴定考核后,应及时认真整理审核鉴定补贴资料,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料上报表》(附件),并于考核之日起40天内报送省鉴定中心。
三、省鉴定中心统一接收考核资金补贴资料时间为每月1-10日。今后,凡超越上述规定时效的,省鉴定中心原则上将不予受理。
四、2009年6月31日前进行的考核,各地于8月20日前将补贴资料报送省中心审核,逾期不予补报。如因证书延误等客观原因,可依情况适当推迟上报。
五、省鉴定中心应在接收到市鉴定中心上报免费鉴定补贴资料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资料后,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并每季度末汇总上报省财政一次。
请各市鉴定中心及相关鉴定机构按照以上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考核补贴资料上报时间。通过各级鉴定机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免费鉴定补贴资料接收人:杨 莉 电话:029-82233503
专项考核补贴资料接收人:张俪亭 电话:029-82233520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料上报表.doc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