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资金的通知(陕职鉴函〔2009〕24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根据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财办社[2006]17号)规定要求,现将省厅今年第一批489.19万元职业技能鉴定(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资金下拨相关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将到账资金及时划拨相关鉴定机构。该款项为省级再就业专项资金,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附拨付明细表)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资金补明细表.xls 

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来源: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更新时间:2009-07-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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