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考点:
近年来,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工作整体状况是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但在个别考务环节和个别考点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现对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考务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在大门上方显著位置悬挂“****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考点”红底白字横幅。横幅要醒目、严肃、庄重。
二、各考点必须对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明确各自责任,把好鉴定考试的重要关口和工作环节,防止出现问题。
三、各考点应采取临时抽签的形式组织监考工作,各监考人员在领取试卷后必须严格认真核对试卷信息及试卷密封情况,如有问题须及时与考务人员或主考联系商议解决。考试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并按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后封装试卷。
四、考场所需的墨水、草稿纸、2B铅笔、铅笔刀、橡皮等均由各考点负责提供。草稿纸由我中心统一印制、盖章。考试前交各考点,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其它草稿纸,考试完毕收试卷时将草稿纸一并收交。
五、全国全省统考试卷封装时需将考生签到册、应考人员作弊违纪情况报告单一起封装在试卷袋内,并在试卷袋反面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不能将以上两项装订在试卷密封线以内。
六、理论考试中应将考生签到册、应考人员作弊违纪情况报告单一起封装在理论考试答题卡袋内,不能将签到册和报告单封装在理论试卷袋内。部分技能考试采用答题卡形式的,封装要求和理论试卷相同。
七、各考点监考人员必须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应考人员舞弊违纪情况报告单,填写时如无违纪情况,需写上“无违纪”或“考试情况正常”字样。
八、对缺考考生,监考人员需在开考30分钟后,在考场情况记录单、考生签到册上填写清楚(考生准考证后四位、考生姓名)。理论考试需在考生答题卡上填涂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并在填涂说明栏填涂缺考项。技能考试需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考试科目、鉴定地点,并在总分栏注明“缺考”。
九、对信息有误的考生,考试期间应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错误信息需在考试结束后由考生上报报名数据机构填写《考生信息勘误表》,并加盖本机构公章上报省中心,不能将《考生信息勘误表》封装在试卷袋内。
以上九项规定,请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考点遵照执行,严格考务程序,确保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