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职鉴函﹝2008﹞18号
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
考试推迟至6月28日和29日进行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统考报名机构,各有关考生:
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地震,我省普遍有震感,且我省汉中地区受灾比较严重。为了确保广大考生的人身安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将我省原定于5月17日至18日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延迟至6月28日和29日进行。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在受地震影响地区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函[2008]55号)文件要求,我省和重庆、四川及甘肃部分地区在6月28、29日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7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6月28日鉴定职业:物业管理员(4—2级)、电子商务师(4—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理财规划师(3—2级)、物流师(4—2级)、项目管理师(4—2级)、秘书(2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级)。
6月29日鉴定职业: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网络编辑员(4—3级)、电子商务师(4—2级)、广告设计师(3—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营销师(2—1级)、企业文化师(3—2级)、企业培训师(3—2级)。另: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考试时间待定。
现就有关考试情况通知你们,望你们按照《关于印发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防震应急处理预案〉和〈巡考人员防震应急处理工作职责〉的通知》(陕职鉴发﹝2008﹞19号),切实做好此次鉴定考试的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