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职鉴发[2007]34号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印发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 (杨凌示范区)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各有关院校:
为了搞好《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确保考试质量, 我们制定了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试点
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省IT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推广力度,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在我省开展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员)考试的试点工作。
第二条 开展《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紧密配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职业院校和成人院校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陕劳社发〔2005〕50号),在各类院校学生中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在校生综合技能素质,为促进毕业生就业服务。
第三条 《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下的一种职业技能鉴定形式。为保证鉴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各试点院校的教学时数(含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少于280课时。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负责试点院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的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所(以下简称省鉴定所)负责。
第五条 省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专家委员会负责《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的制定、题库的研发和教材、资料编写等工作。
第六条 试点院校的教务部门及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以下简称考试站)负责《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TA公司)提供智能化考试系统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八条 省鉴定中心负责试点院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库的管理,以及证书制作与核发等工作。
三、试点内容
第九条 《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以《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标准,以我省各大中专、技工院校开设的《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公共课程为基本内容。
第十条 《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题库分为8部分,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系统(Windows XP)、Office系列(Word 2003、Excel 2003、Powerpoint 2003)、计算机网络知识(Internet应用) 、多媒体简单知识及综合应用等内容,分理论与技能两部分。
四、试点范围及期限
第十一条 《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试点范围为经批准的试点院校。试点期限暂定为一年。
五、报名程序
第十二条 试点院校学生报名应填写《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同时填写《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第十三条 试点院校组织报名后,向省鉴定所提出申请。省鉴定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通过ATA考试服务支持网向省鉴定中心上报考试申请,同时填写《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申请单》(见附件3)。
省鉴定所将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的相关报名信息录入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其考场编排、准考证打印按智能化考务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试点院校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将办理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合格证书的考生的相关信息录入智能化考务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省鉴定中心审核试点院校上报的信息完整无误后,应在距考试两个工作日以内,通过ATA考试服务支持网将考试数据下发给试点院校。
六、考务管理
第十五条 各试点院校的《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每学期末全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统考期间进行。
第十六条 考试期间,省鉴定中心将选派督导考评人员对试点院校的考试进行巡查督导。
第十七条 试点院校登录ATA考试服务支持网下载考试数据,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安排考场,制作并发放《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准考证(见附件4、附件5)。
第十八条 各试点院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的主考和副主考应分别由学校领导及教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考试的具体实施由考评员(网络员)负责,并视考生人数配备若干考务人员。考评员(网络员)和考务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接受省鉴定中心的管理。ATA公司在考试过程中承担对考评员(网络员)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九条 试点院校考评员(网络员)必须在考前利用ATA公司提供的考试模拟数据测试考试设施和环境,确保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考试结束后,试点院校应立即将考试结果的全部资料保存并复制备份,并在考试后24小时内通过ATA考试服务支持网上报。
第二十一条 省鉴定中心在接收到试点院校上报的考试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网站向试点院校发布考试成绩。
七、证书办理
第二十二条 经《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试点院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省鉴定中心办理相应等级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办公应用、多媒休、互联网)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省鉴定中心在试点院校办理证书后次月初将证书信息在国家职业资格陕西工作网上公布。
八、考试费用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71号)文件执行,在试点期间可酌情减免。成绩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方案由省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3:
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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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试站拟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进行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第 批第 场考试,考生人数 名,共分 场,试题保管人姓名: 考试许可代码还有 个;考务管理费已于 年 月 日寄往贵处(附汇款凭证传真件),请核对。
详细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考试站。
考试站(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准考证
准考证样式
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准 考 证
考生ID号: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考试时间: 时 分到 时 分
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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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陕西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准考证编码方法
准考证号:由19位数字连续排列组成,具体的编制方法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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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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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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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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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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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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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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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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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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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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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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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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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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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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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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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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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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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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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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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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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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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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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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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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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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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年度号:1、2位,公元纪年的后两位数。
k 省区代码:3、4两位,省会城市的国家统一邮政编码前
两位。
l 考试站序号:5~7三位,依照各站持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许可证上的站编号最后三位数字填写
m 考试类别代码:8、9两位,固定为61。
n 考试项目:10~12三位,按模块和平台统一编号。如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为002,初级操作为000。
o 报考等级号:13一位,初级操作员为5,中级操作员为4,高级操作员为3,操作师为2,高级操作师为1。
p 考生序号:14~19六位,按自然年度的考生数排序(注意A.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准考证的考生序号不得有重号;
B.准考证的考生序号不同于报名表的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