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第 四 期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6年12月6日
工作动态
宝鸡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暨现场
观摩会在眉县举行
凉风习习,天高云淡。2006年11月21日上午,宝鸡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暨现场观摩会在眉县隆重举行,当天共有 463人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项目涉及陕西面皮制作、包子制作、饺子制作、灰土回填、墙面刷涂5个专项。考核现场按类别分饮食与建筑两组同时进行,考评人员对参加考核学员进行细心指导,及时纠正学员在考核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错误做法,确保学员通过此次考核能在实际操作方面真正上个台阶。中午时分,天气有些转凉,但这丝毫不影响参加考核人员的热情,他们都纷纷上前一试身手,参与积极性很高。宝鸡市电视台对此次考核现场进行报道,采访中参加考核人员都一致认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就业之本,富民之路,是党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项好政策,深受广大人民欢迎。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劳动保障厅《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宝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与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作好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通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问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操作规程》等文件,经过前期大量宣传动员,宝鸡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在近期全面展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2006年11月21日全市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派员共同在眉县现场观摩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交流经验、互相学习为目的,当天下午在眉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就如何作好本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王会生主持,市局纪局长出席此次会议。会议开始,王主任就目前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展情况作了简短总结,他说宝鸡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已全面启动,截止目前参加考核的已经有1400多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地市相比仍有差距,要求各县区加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步伐,尽力完成下半年鉴定任务。随后眉县就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了他们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方面的经验作法,他们把自己的工作经验简短总结成以下三个方面:1、要明确工作方向,在县郊区、乡镇、农村广泛开展工作,抓住有地方特色的行业工种。2、要放下架子,以心交心,取得人们的信任。3、聘请专家进行培训,使参加考核学员真正受益,激发人们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热情。与会代表对眉县的做法一致赞同,并表示从中受益匪浅,对他们工作思路的开拓很受启发。听完眉县的经验介绍,各县区代表踊跃发言,就目前本地专项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汇报,都一致表示年底能保质保量完成市局分解的专项考核任务目标,把这项惠及弱势群体的工作做好。
市局纪局长听完汇报之后十分欣喜,他充分肯定了目前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继续加大考核力度,把这项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
经验交流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 宝鸡市印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操作规程》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程序,提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进一步促进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开展,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管理细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操作规程》。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操作规程
一、 组织报名
1、 宣传动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宣传、动员、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区就业管理局(处)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具体实施,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合。
2、 考核对象:进城务工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
3、 报名资料:
(1)进城务工农民工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张,并填写《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请表》。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一寸免冠照片5张,并填写《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请表》。
二、 考前准备
1、 考前培训:县(区)就业管理局(处)或县(区)技能鉴定工作站应对考核对象按专业分类组织进行培训,并由培训机构出具培训证明。
2、 资料准备:
(1) 考核花名册、准考证;
(2) 考核对象1寸免冠照片5张;
(3) 考核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附《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和生活困难证明);
(4) 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请表;
(5) 培训证明。
3、 考核场地安排及考核材料准备:
(1) 考核场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考位(台)须在10个以上,考核环境要整洁、卫生,并不受外界干扰;
(2) 考核设施及材料可按专业不同分别采取借、租、购或考核对象自带等方式解决。
三、 鉴定考核
1、 考核前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处)将资料报送市职业技能综合鉴定所(联系人:徐国君 电话:3309845),经市职业技能综合鉴定所审核同意后,填写“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开考申请表”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填写意见加盖市鉴定中心公章后递交或传真至省鉴定中心。
2、 经省鉴定中心审核同意后,市职业技能综合鉴定所按专业推荐考评员并给考评员提出相关要求,市鉴定中心确定考评员、监考人员和考核时间,并向省鉴定中心申领考试题。
3、 考核要求
(1)考评员当场启封考试卷,并按专业划分为若干个考评小组,每个考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2)考评员按照考题规定的内容、时间及要求逐一考核,并现场确定考分。考核完成后,3名考评员合计平均分值为考核对象的考分,并按考号登记造册。
(3)考核过程中,考评员、监考及工作人员要佩挂胸牌、着装整洁,考评员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项目、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独立完成考评任务,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确认。
(4)当次考核结束后,考评员要填写考场记录,对当次考评结果负责。
四、 资料汇总
1、 考核结束后,考评员应填写“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合格人员花名册”,并汇总有关资料上报市职业技能综合鉴定所,鉴定所审核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上报考评资料审核整理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 办证、申请补贴等项工作按《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管理细则》进行。
五、 补贴费用
1、 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费用每人补贴20元,其中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10元,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处)每名补贴10元。
2、 考核场地考核材料费用每人补贴20元,含场地设置、材料租用、购买等。
3、 培训费用每人补贴10元。主要补贴给对农民工经过一定培训的培训机构。
鉴定所考核补贴32元,主要是鉴定所用于宣传、动员、考评员补贴、监考及资料上报等项费用支出。
报考指南
宝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哪些报名点?
1、宝鸡市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宝鸡市西宝路9号(市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0917-3309845
考核专项:建筑类 饮食类 美容美发类 汽车美容
2、宝鸡市商业、饮食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中山西路37号(市商务局202室)
联系电话:0917-3650090
考核专项:饮食类 美容美发类
3、宝鸡市工交办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中山西路63号(市政府工交大院前楼5层)
联系电话:0917-2712060
考核专项:建筑类 纺织类
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司、鉴定中心
送:各市劳动保障局、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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