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试点院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的通知(陕职鉴发[2008]7号)

 

 

陕职鉴发20087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公布试点院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试点院校:

我省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院校以试点为契机,在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实操培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试点院校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为了巩固成效,我省于200817日至16日组织试点院校对学生计算机公共课程和职业资格合并进行了全省统考。统考结果为: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学院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率为77%;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率为72.30%;陕西国际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率为63.78%;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率为61.83%。考生考试成绩将在国家职业资格陕西工作网(sn.osta.org.cn)上予以公布。

参加全省统考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缴纳有关费用后可办理国家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及格人员须经所在院校重点培训补课后,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时间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试点院校协商后确定。

 

 附件: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国际贸易职业学院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来源: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更新时间:2008-01-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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