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二〇〇七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成绩的通知(陕职鉴函[2008] 4号)

 

   陕职鉴函[2008] 4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公布二〇〇七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

统一鉴定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全国(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机构:

200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除企业培训师、公共营养师、房地产策划师外),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布。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属全国(省)统一考试报名机构及时办理成绩数据公布事项。

请各考生到所在的报名机构查询成绩,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考试类型等考试信息,若有错误及时上报所在报名机构。参加涉外秘书考试的考生若要申请普通秘书,请到所在报名单位填写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涉外秘书转普通秘书申请单》。

200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若有错误信息务必于200821前上报我中心统考管理部,逾期不予办理。

   

 

 

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来源: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更新时间:2008-01-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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